中新网10月13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,近期,商务部就《民用航空领域相关两用物项出口凭证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(征求意见稿)面向社会公开公开征求意见。商务部安全与管制局负责人就推动《办法》立法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。 问:请介绍一下《办法》(征求意见稿)立法背景情况? 答:民用航空领域使用的发动机、惯性导航仪等物项属于两用物项。2006年,商务部颁布实施《民用航空零部件出口分类管理办法》,对于民航领域有关物项出境维修、租赁等出口形式,出口经营者可每年办理出口许可批件,有效期内可多次通关,便利航空企业出境维修发动机、惯性导航仪等部件,促进民航安全






